长期以来,群众举报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匿名举报相比,实名举报者通常是案件的知情人,提供的信息会更准确;对于实名举报案件,各级反腐败机关也会更加认真对待,并优先受理。
然而,说着容易做着难。《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5.8%的受访者表示,得知腐败信息一定会进行实名举报。这样的调查结果并不意外,因实名举报遭到恐吓威胁的人不在少数。《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都曾被被举报者扣上污蔑造谣、恶意中伤的帽子,这时如果没有官方强力回应,实名举报者可能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举报人安全保护相关法律,为举报人及其家属等相关者的多方面安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举报人权益救助机制,对遭受打击报复者提供保护措施,对那些打击报复者坚决依法严惩。更为重要的是,反腐败机关也要依法独立办案,特别是对实名举报案件一定要排除干扰,确保办案结果客观公正。唯有如此,才能激发正义之士实名举报的动力,彰显社会反腐和法治文明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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