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铜仁市纪委昨日透露,如举报人员实名举报后,查证属实且认定为大案的,将对举报人员以涉案金额的百分之一,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铜仁市纪委出台的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实名举报是指人民群众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组织、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署有或者告知其真实姓名、详细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络方式等。凡是由市纪委直接办理,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为国家、集体挽回或者减少重大经济损失,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大案、要案,均给予奖励。
奖励方式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对实名举报人员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奖励金额一般控制在案件挽回或者减少经济损失总金额的百分之一以内,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无没收或追缴财物的案件,可酌情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元。
奖励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三个月内兑现。同时该《办法》还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对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及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从严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简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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