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胡兴聪 记者 刘春华)“我们正在执行的一起案件,已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待执行申请人拿到执行款,提供被执行人线索的‘赏金猎人’可以领到最高10万元赏金。”3月27日,在省法院举行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副院长黄俊介绍,该院为破解“执行难”在全省率先实行“悬赏执行”,有效压缩了“老赖”生存空间。
四川某建筑公司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正是黄俊提到的这起执行案件。2015年11月,利州区法院对四川某建筑公司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作出宣判,判决某公司退还四川某建筑公司保证金2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公司并没有履行义务。为此,四川某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某公司系一“僵尸”企业,虽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且奔赴省内多地查找该公司财产,但都无功而返,执行因此陷入了僵局。
去年8月,利州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悬赏执行”,这个案子有了转机。当时,利州区法院根据四川某建筑公司的申请,将某公司纳入第一批执行悬赏令,悬赏查找其可供执行财产及线索。一名贵州人在自己的朋友圈读到利州区法院的悬赏令后,打来电话举报发现某公司在贵州做工程。根据这条线索,利州法院执行法官赶赴贵州,查找到了某公司,并最终查控了其工程款229.72万元。根据执行申请人四川某建筑公司在保险公司购买的悬赏保险,某建筑公司拿到执行款,举报人将获得10万元赏金。
黄俊介绍,为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难题,去年7月利州区法院与人保财险广元分公司签署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率先在全省实行“悬赏执行”。由执行申请人自愿投保悬赏保险,法院统一发布“悬赏执行”令,通过有奖举报发动群众力量对一些找人难、找财产难的执行案件进行深挖细查,让“老赖”无处藏身。只要法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执行,举报人就可以获得相应奖励。这样的举报人被法院形象称为悬赏举报“赏金猎人”。
利州区法院研究室主任陈春梅告诉记者,去年7月至现在,利州法院已公布执行悬赏令3期,悬赏50件案件的62个自然人、6个法人单位,接到民间“赏金猎人”举报143条,查到下落不明的执行人39人,执结36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871.62万元。
黄俊告诉记者,为保护“赏金猎人”安全和隐私,法院派专人负责接听收集举报信息。举报人凭法院开具的凭证到保险公司领取相应奖励。其间举报人的所有信息都留在法院环节并且严格保密,因此举报人可以放心举报。
省法院执行局综合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继利州区法院以后,全省21个市(州)已有多个法院实行“悬赏执行”,以破解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困境,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成都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子厚也表示,今年成都中院将开展“悬赏执行”专项活动。黄俊表示,今年利州区法院将会加大“悬赏执行”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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