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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强迫商户“2选1”:饿了么施压商户关闭美团店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9-02-16 09:04

对于很多人和家庭而言,“外卖”已经成为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阖家团圆的春节期间亦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面对春节期间不断增长的外卖市场需求,部分外卖平台方开始采取极端“手段”打压竞争对手。

日前,本报记者接到多个北京餐饮行业商户的投诉称,其在经营外卖业务过程中受到来自“饿了么”平台的施压,要求商户在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期间关闭美团,并与“饿了么”签订“独家”,否则“饿了么”平台将对商户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饿了么”涉嫌违法!

外卖平台强迫商户“2选1”:饿了么施压商户关闭美团店

外卖平台强迫商户“2选1”:饿了么施压商户关闭美团店

不“签独”降排名 饿了么施压商户关美团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饿了么”平台为提升春节期间的“加快竞对商户转单,提升自己的流量转化”,确实存在施压商户“签独”、置休或下线美团的行为。根据“饿了么”内部印发的《签独执行策略》显示,“饿了么”要求商户最晚于2月1日前“签独”,并要求商户在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期间必须为“饿了么”独家。

在与“饿了么”签订独家协议后,商户们必须置休或下线其在美团平台上的店铺。只要与“饿了么”签订这样一份协议,商户就可以享受服务费降低3个百分点的优惠、综合排名被锁定在“饿了么”平台6-11位等服务,此外商户还会得到满减、超级会员等大力度补贴。而对于拒绝“签独”的商户,“饿了么”则会采用降低排名加权,甚至排名沉底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影响商户在其平台上的正常经营。

“没有办法,我们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当谈起与“饿了么”的“签独”过程时,在朝阳区西坝河经营烤冷面生意的刘先生说自己很无奈。据刘先生介绍,正常情况下其在“美团”平台的订单量约为3000多单/月,在“饿了么”平台则为2000单/月。

“现在问题是如果我不跟‘饿了么’签独家,我在‘饿了么’的排名可能就会被‘雪藏’,每个月2000多单的生意一定要受到不小影响。”刘先生说,"美团’的单子其实更多,对我来说更重要,但是我春节期间在‘美团’关店几天平台也不会有什么‘违规操作’。”

据了解,在“饿了么”这波春节“签独”攻势中,很多商户都在压力之下被迫妥协,但也有少数商户选择了拒绝。在海淀区清河从事东北菜生意的宫先生就一口回绝了“饿了么”工作人员的“签独”要求,“我们在‘美团’上也是东北菜排名前三的商户,大部分客户用的都是‘美团’,‘饿了么’各种‘猫腻’太多了,不做就不做了。”

而在丰台区华源四里负责一家连锁简餐店面的芦女士也表示,自己拒绝了“饿了么”的“签独”要求。“我们从2014年就开始做外卖业务了,对‘饿了么’已经很了解了,对这种事情也很反感。”芦女士对记者说,“之前‘饿了么’就要求过我们在用餐高峰期关闭‘美团’平台,但是我们主要单子还是在‘美团’。今年我们跟‘饿了么’的协议到期后,服务费要上涨4个百分点,我都不建议我们的其他连锁店用‘饿了么’,真的是单子越多亏得越多。”

“二选一”招数奇葩 饿了么平台或涉嫌违法

除了降低排名、排名沉底等手段之外,“饿了么”在迫使商户“二选一”的过程中还有很多奇葩招数。

据一位餐饮行业人士透露,在一些区域市场,一些商户在拒绝“签独”和“二选一”之后,“饿了么”把服务费从百分之十几最高提高到26%。也就是说,商家接到100元的外卖订单,就要支付“饿了么”26元服务费。“这种收费其实还不是最厉害的,据我所知,对一些市场上的商户,‘饿了么’平台不是按照订单实际成交金额收取服务费,而是按照各种促销活动之前的原始价格提取服务费。比如100元的单子,商户给用户打了6折活动折扣,实际收入60元,但是‘饿了么’仍会按照100元提取26%的服务费,相当远商户60元收入中有26元要给‘饿了么’,这个提法商户根本受不了。”

除此之外,作为向商户施压手段之一,“饿了么”也在定位上动起了“手脚”。“以前配送范围是以店的位置为中心,三到五公里的范围内。现在饿了么直接把我划到了乡下‘无人区’。”在“饿了么”平台经营寿司店的蒲先生说。

事实上,蒲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饿了么”平台上的一位商户曾经被定位到水域开阔的湖中央,这一操作的直接结果是商户没生意可做,因为定位在湖中央之后周围既不会有人下单,也无法配送。

据悉,目前已有部分商户联名递交举报信,向地方市场政府主管部门举报“饿了么”强迫“二选一”。在接到商户们的举报后,该地方市场主管部门对“饿了么”进行了约谈。随后,“饿了么”同意商户们上线双平台。但是,“饿了么”对所有上线双平台的商户取消活动补贴,还要多收5个点的服务费,达到23个百分点,甚至威胁最高提升到25个点。

对于“饿了么”平台的上述做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其涉嫌违法。“不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都做了相关说明,‘饿了么’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阶段性的排除、限制竞争涉嫌违法。”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饿了么”与平台商户之间的“签独”、“二选一”并未直接波及到消费者,但作为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外卖行业,实际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外卖平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实最终伤害到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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