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车改阻力,一些地方采取发放车贴办法。温州车改正县实职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杭州正局职位车补每月2600元,宁波市正局职位每月补3000元,广州天河区正局职位每月2800元……这些车贴的标准,抵得上当地职工大半月工资。(2月25日《新京报》)
近年来,公车浪费、车轮腐败问题,备受舆论诟病。于是,车改就被提到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改革议事日程。但是,我们不能借改革之名行权力自肥之实,更不能把改革当成分享“战果”的盛宴。那与“建设一个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政府,权责清晰、监督到位的责任政府,法制完备、行为规范的法制政府,清正透明、精干有力的廉洁高效政府”(李克强语)的目标相去甚远,也会让民众质疑车改是“假改革之手,牟取新的利益”。
公车拍卖之后,实行社会化服务,给公务员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怎么发,发多少,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测算。而不能简单地按官大官小地“排排坐,吃果果”,把车贴搞成官员的“超级福利”。
车贴之所以屡遭公众诟病,就是因为一些地方出台的车贴方案,是在单位内部,经过领导层“研究决定”的,而车贴的多少也是按照职务高低来发放。这就在无形中形成了一种新的不公平甚至是腐败。这样的情况,已经在许多地方出现,应该引起足够的警惕。
笔者认为,补贴标准的制定,不仅依据应该向社会公开,还要引入监督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交通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听取多方意见,本着适度、适宜,财力可承受,社会可接受的原则,制订发放标准。这样,车改才不会成为一场权力自肥的盛宴。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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